程序上的保障

  • 《残疾人教育法》(IDEA)是一部关于残疾学生教育的联邦法律,《罗德岛州中小学教育委员会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条例》要求学校为残疾儿童的父母提供:附上一份通知,详细说明《残疾人教育法》和罗德岛州教育部规定的程序保障(您的权利)。

     

    每学年必须向你提供一次程序保障通知的副本,并且:

    1. 经初次转诊或家长要求评估。
    2. 在收到第300.151至300.153条项下的第一起州投诉,以及在一学年内收到第300.507条项下的第一起正当程序投诉后。
    3. 当一个决定对你的孩子采取纪律处分,包括改变安置和
    4. 应您的要求。

     

    如果存在网站,学区可以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放置其程序保障通知的副本。此外,可在www.ride.ri.gov上获得程序保障表格模型的副本(点击此链接将带您离开ProvidenceSchools.org)。

     

    本程序性保障通知包括对以下规定下所有可用的程序性保障的完整解释:

    • 国家投诉程序。
    • 父母的同意。
    • IEP和事先书面通知。
    • 调解,正当程序投诉,解决程序和公正的正当程序听证。
    • 程序性的保障措施。
    • 用公费把孩子单方面送入私立学校。
    • 信息的保密性。

     

    在您的孩子年满18岁时,您根据《残疾人教育法》和《罗德岛州残疾儿童教育条例》享有的权利将转移到您的孩子身上,除非另有法律决定。书面通知,如本文件所述,将在孩子年满18岁(§300.520)后提供给您和您的孩子。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或对您的权利、您的孩子的权利或《残疾人教育法》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致电(401)222-8999联系罗德岛教育部呼叫中心,或直接联系您所在地区的特殊教育管理员。